| 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
| 发布人:詹竞舟 发布时间:2020-01-07 浏览次数: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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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处(室)、中心: 现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甘教技函〔2020〕1号),请相关教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建项目团队,进行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积极开展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选题参照《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引导项目选题指南》。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采取“设定限额、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方式进行立项。 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流程: 一、提交书面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须于2020年2月10日下午2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2020年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申报书》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21146141@qq.com,逾期不予受理。因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需要,只接受Word格式文件,文件命名: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 二、申报材料形式审核。 申请人须严格依照文件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推荐。 第一,未严格按照《2020年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引导项目选题指南》进行选题的项目不予推荐;第二,“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请者应为副高级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第三,已获得各级各类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及内容进行重复申报,历年承担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第四,申报项目无知识产权争议;第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第六,申请人须对本人负责申报的项目内容使用万方或知网平台进行查新查重,并将结果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院内遴选 依据文件要求,学院将联合本科院校对通过形式审核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拟推荐的12项“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拟推荐的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按评审排名前6项为经费资助项目,后6项为自筹经费项目。 四、项目公示 科技处对拟推荐的项目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项目产生质疑,可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提出异议,科技处将配合纪检监察室进行复核调查工作。科技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阅项目申报材料和评审材料。 五、推荐报送 2月28日前,科技处将公示期后无异议的项目报送甘肃省教育厅。 联系人:把元宵 联系电话:7650906 电子信箱:121146141@qq.com 科技处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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