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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文兴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次数:957

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凡2018年及之前立项、2019年立项研究周期为一年,应于2020年结项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能力提升项目(一般项目)、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必须按期完成结项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结项,现将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1.能力提升项目(一般项目)由地域、学科相近的本科院校牵头组织联合结项,各高校要聘请相关领域的同行专家5人以上组成评审委员会以答辩方式进行结项,其中联合结项单位之外的专家不能少于50%。结项材料由学院报送省教育厅复审。

2.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项评审验收。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报省教育厅。

3.符合《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免予结项验收的条件的一般项目,申请书封面评审方式勾选免予评审,其他一律勾选会议评审

4.如研究计划需延期,应提交《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已延期项目或其他有变更事项的项目必须装订由教育厅批准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5.各项目负责人须于92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一式6份。按照结项材料装订要求统一装订。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邮箱121146141@qq.com

联系人:把元宵

联系电话:13893668366

科技处

2020831

附件1:2020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附件2:2020年度高等学校拟结项科研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4:结项材料装订及审核要求.doc

附件5: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