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省教科所《关于做好甘肃省“十一五”200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的通知》的通知 |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5-03 浏览次数: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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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科所《关于做好甘肃省“十一五”200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系、中心: 按照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甘肃省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可根据《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或《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补充内容——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专题》的研究领域,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选题要以应用研究为主,强调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 二、申报对象 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各类教师,以及致力于教育教学研究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需两名副高职称者为推荐人。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并最多只能参与一项其他人申报的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课题申报者须填写《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一五”2009年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两份。 请各部门认真研究,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并于2009年4月15日前交学院科研处,由学院科研处汇总后,填写《市、州“十一五”200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说明:课题申报所需材料,请登录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gsier.com.cn下载,纸张规格a4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0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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