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甘肃省教科所《关于做好甘肃省“十二五”201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05 浏览次数: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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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甘肃省教科所《关于做好甘肃省“十二五”201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中心: 现转发甘肃省教科所《关于做好甘肃省“十二五”201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甘教规办[2013]01号),请各相关教学科研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与2013年4月22日前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书交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詹竞舟 联系电话:13893335133 电子信箱:zblueboil@163.com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关于做好甘肃省“十二五”201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甘教规办[2013]01号
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省属高校科研处: 按照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甘肃省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选题要以应用研究为主,增强课题的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我省教育教学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鼓励开展个人微小型课题。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 二、申报对象 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各级各类教师,以及致力于教育教学研究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需两名副高以上专家推荐; 2.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参与其他课题; 3. 课题组成员数限定在15名以内,且每位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 4. 以往承担的省级课题必须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四、注意事项 本年度立项课题在实施期间课题负责人至少要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且必须标明“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及课题编号 。 五、申报办法 1. 课题申报者须填写《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及《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请·匿名评审书》(附件2)各一份, 经所在单位、县(区)、市(州)教科所(教研室)初审并加注意见(省属高校需院系、科研处加注意见)后统一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2. 省属高校科研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需填报《“十二五”201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电子版和文字版(加盖公章)。上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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