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评选2014年度学院科研成果的通知 |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1-12 浏览次数: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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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14年度学院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系、处室、中心: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于2014年12月15日通过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2014年学院科研成果的评选工作将依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范围 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我院教职工完成或参与完成的立项课题鉴定成果、学术论文、专著译著、专利及科研成果获奖。 二、评选标准及奖励 根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执行。 三、申报方法和评审流程 (一)申报方法:科研成果持有人将成果原件、复印件(论文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各部门,由各部门汇总后报送科技处。 (二)评审流程:秉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评奖标准和实施细则,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1. 初审:由学院科技处对各部门申报材料真实性、时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汇总; 2. 复审: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汇总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议的成果进行评判; 3. 终评:由院长办公会审定。 4. 公示:对通过终评的科研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报送时间: 2015年1月4日至1月9日。 联系人:王顺梅 电话:7658829
科技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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