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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文兴 发布时间:2026-06-29  浏览次数:13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组织开展校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在研校级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整体研究推进进度、开题及阶段性研究开展情况;

2.课题组人员分工落实与实际履职成效;

3.现阶段已产出论文、调研资料等各类研究成果;

4.项目配套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支出明细情况;

5.后续研究计划、预计完成的结项成果安排。

三、提交材料

统一填报附件《校内课题中期报告》,纸质版 1 份,内容完整填写、项目负责人签字。提交中期报告为课题结项时的必要条件,未填写中期报告的课题不予结项。

四、报送要求

各院部统一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中期报告,审核材料完整性后集中报送。纸质材料封面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科技处勤政楼 720 室,同步报送电子版至邮箱kjckyfw@163.com

报送时间:630-710日。


科技处

2026629

 附件: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