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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科研成果评选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詹竞舟 发布时间:2012-12-11  浏览次数:475

各系、处(室)、中心:

因各部门申请,申报工作延长至20121220日,请各部门有序组织申报工作,逾时不再受理。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2012年度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系、处(室)、中心: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树立科研为先导的工作理念,形成以科研促教学、科研促管理的良好氛围,提升学院科研的整体实力,我院将于近期开展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范围

201211日至20121220日期间,我院教职工立项课题鉴定成果、学术论文、专著译著、艺术体育成果、专利及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等。

二、评选标准及奖励

根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三、评审方法和步骤

(一)个人申报:在规定时间内,由作者本人根据评奖要求选定申报成果,填写有关申报表格。

(二)上交材料:作者本人将填写好的电子表格连同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各部门,由各部门汇总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教育学院校区、火车站校区负责人:武学志;总校区、师范校区负责人:支馨悦)

(三)初审:秉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评奖标准和实施细则,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评定。

(四)终评:由院长办公会审定。

(五)公示:对确定评选的科研成果,在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报送时间:

20121126日——1214日。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