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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系统上线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詹竞舟 发布时间:2016-03-23  浏览次数:599

各系、处室、中心:

现转发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系统上线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请学院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做好相关专利费用减缴备案工作。


科技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系统上线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专利代理机构:

修订后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定于201671日起实施。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关于费减备案系统上线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今后将使用“专利费用减缴电子备案系统” (以下简称“费减备案系统”)进行专利费用减缓、减缴审核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减备案系统上线时间

“费减备案系统”定于20164月上线。自71日(含)起,所有专利费减业务均须在该系统中进行,届时将停止受理纸件方式办理专利费减业务。为便于申请人及专利权人提前备案,自20164月费减备案系统上线之日起,申请人及专利权人即可在费减电子备案系统中提前进行费减备案。

二、费减备案系统使用方法

1、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cpservice.sipo.gov.cn/)。非电子申请用户应先注册,成功后再登陆;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使用电子申请的注册名和密码直接登陆。

2、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办理”,在“费减备案采集”中进行备案信息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备案。

三、注意事项

1、我局将依照71日起实施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要求执行费减备案系统中的审核标准。该办法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71日前适时提前发布。

2、对于71日前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的,仍需按照现行业务要求提交费减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丁羽 张灵燕

联系电话: 0931-8732981 8748260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201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