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
| 发布人:詹竞舟 发布时间:2018-07-16 浏览次数: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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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中心: 现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甘教技〔2018〕14号)。请承担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研究计划,进行结项工作。 申请延期及其他有变更事项的项目,结项时须附经省教育厅同意的变更申请表,否则不予结项。正在进行的项目,如有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结项材料(汇总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三份)及变更表,请于9月20日前交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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