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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院科研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詹竞舟 发布时间:2018-12-14  浏览次数:549

各系(部)、处(室)、中心:

2018年度学院科研数据统计与科研考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序推进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完成。

一、科研数据统计范围

1. 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学院教职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教材、专著、译著、专利及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

2. 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学院教职工承担各级科研项目研究情况,包括在此期间内完成的结题鉴定项目和所有在研项目。

备注:在研项目指201611日之后承担的尚未进行结题鉴定的科研项目。

二、数据填报

自本年度起,科技处科研数据统计系统正式启用,系统入口在学院主页“智慧校园”内,登录“智慧校园”点击“科研系统”进入后录入审核信息。

  1. 个人数据采集

凡在本年度开展相关科研工作的教职工,须登录“科研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录入数据须真实、完整。

  1. 数据的校验和审核

各系(部)负责本单位的数据校验与审核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系(部)科研干事承担,校验审核完成后,向科技处报送数据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科技处不再接受相关材料原件。

行政部门的数据由科技处统一校验审核,行政人员须向科技处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时间要求

1. 1224日至25日,集中接收行政部门材料。

2. 1226日至29日,集中接收各系(部)材料。

备注:由于个人原因延误数据录入,导致个人科研数据未被“科研系统”计入本年度科研数据统计的,将直接影响个人年度科研任务考核绩效,请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

联系人:王顺梅 詹竞舟

电话:7650906

科技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