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人:陈文兴 发布时间:2020-06-06 浏览次数:828 |
|
各院(系)部、处(室): 现转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部门组织相关教师根据文件要求,秉承严谨的学术研究态度,紧密围绕该文件内的课题指南,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报材料需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工信行指委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课题立项申报;未在上述 课题研究领域的课题,不予立项。 3、课题申报人将《立项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于2020年6月15日10:00前报至科技处(综合楼720),电子材料发至邮箱40535479@qq.com。 4、纸质材料科技处统一加盖学院印章后,寄至工信行指委秘书处(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A座6层601室) 联系人:陈文兴 电话:15193102986 科技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