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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文兴 发布时间:2020-06-06  浏览次数:828

各院(系)部、处(室):

现转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部门组织相关教师根据文件要求,秉承严谨的学术研究态度,紧密围绕该文件内的课题指南,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报材料需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工信行指委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课题立项申报;未在上述 课题研究领域的课题,不予立项。

3、课题申报人将《立项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于202061510:00前报至科技处(综合楼720),电子材料发至邮箱40535479@qq.com

4、纸质材料科技处统一加盖学院印章后,寄至工信行指委秘书处(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CRD银座A6601室)

联系人:陈文兴

电话:15193102986

科技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

全国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2020-2021年度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