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汇编
转发甘肃省科技厅印发《甘肃省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人:陈文兴 发布时间:2020-11-30  浏览次数:2053

为攻克制约甘肃省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近日,甘肃省科技厅印发《甘肃省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将以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突破、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重大创新成果转化示范为重点,支持实施若干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引领性、系统集成性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取得突破,支撑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

科技揭榜挂帅带动科技成果转化

据了解,科技揭榜挂帅制是一种科技重点项目组织管理方式,通过征集需求、论证遴选、对接揭榜等方式,组织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产业领域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发展瓶颈,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该项目主要聚焦解决我省十大生态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基建重点建设领域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

项目以资金注重突出财政补助资金引导,以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主。单个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不得低于5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省科技厅按不超过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的20%-4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同时,该项目分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大类。根据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实际需求情况,每年支持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0个。其中,技术攻关类项目,主要由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提出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经省科技厅张榜后,凡符合条件且有研发能力的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及其他组织的联合体均可主动揭榜,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攻关任务,由发榜方和省科技厅提供相应的研发补助资金。

成果转化类项目则主要由省内外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单位、科技型企业或各类创新平台提出,经省科技厅张榜后,由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省内企业进行揭榜实施,经供需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成果推广转化应用,获得相应省财政资金支持。

重点遴选省内重大科技成果

据悉,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在管理中,将按需求征集。省科技厅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或“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需求。需求内容应明确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揭榜方需具备的条件等。

随后进入论证遴选过程,省科技厅(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需求进行论证筛选,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或推广难度较大、辐射带动作用较好的重大科技成果,统筹确定后向社会张榜发布。

在最重要的对接揭榜期间,揭榜方按张榜项目要求主动与发榜方对接,细化落实相关具体内容。省科技厅(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发榜方满意度等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中榜项目名单,张榜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发榜方、揭榜方、省科技厅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各自履行职责,并及时发布揭榜公告。

最后是资金拨付。省科技厅核实揭榜挂帅制项目的总投入和技术合同后,给予技术合同的发榜方(技术攻关类)、揭榜方(成果转化类)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财政资金根据项目投入和进展情况分两期拨付,项目立项程序完成后即拨付拟补助资金的40%,其余60%的补助资金在项目通过验收或绩效评价后拨付。在首期财政资金拨付之前,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支付揭榜方、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支付发榜方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项目科技投入总额的30%。发榜方(技术攻关类)、揭榜方(成果转化类)的资金拨付凭据作为财政科技资金拨付的凭证。

同时,省科技厅(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目标进展、阶段任务、资金使用等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对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揭榜方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项目完成后,省科技厅(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