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发布人:詹竞舟 发布时间:2018-07-20 浏览次数: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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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中心: 现转发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的通知》(省评奖办发〔2018〕2号),请相关教师务必认真阅读文件要求,结合《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之规定,做好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参加本次评奖的成果,必须为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因成果评奖申报在暑假期间,我院集中受理申报的日期为2018年7月24日9时至12时,根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的要求,拟推荐评奖成果将进行5天的院内公示。请成果评奖申请人按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否则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顺梅 联系电话:7650906
科技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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